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请教一下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问题:
1、听说商业保险可税前扣除,麻烦告知文号和相关规定;
2、2014年固定资产原值低于5000元可加速折旧,是否含5000元,是否仍要保留残值,会计上是否和税务一样也要加速折旧处理。
以上较急,谢谢老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与公司财产相关的商业保险可以税前扣除,员工的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可在工资5%以内据实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条例第三十六条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条例第四十六条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2、2014年固定资产原值低于5000元可加速折旧含5000元,不需要保留残值,会计上和税务一样也要加速折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