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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视同销售

2017-06-26 15:58:10
提出如下问题:
个人向单位提供无偿服务 ,是否视同销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从以上文件来看,无偿针对的是“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不含个人。因此,个人提供无偿服务,不视同销售。谢谢提问!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营业税条例细则》第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一)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以上可以看出,不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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