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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告代理业税收问题

2005-05-12 20:22:24
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广告公司,关于广告代理业确定收入的原则是收到的被代理单位的款项,减去相应的代理成本费用,请问,该成本费用具体包括哪些?即是否仅限于与之相关的直接成本,包括间接费用吗?如果包括,怎样体现在帐面上能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因本人新接触广告行业,具体操作不甚了了,请专家指教,望勿见笑.


专家解答如下:

财税[2003]16号: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其他任何费用不得扣除。
  
专家补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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