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财政补贴收入账务处理

2021-04-20 16:54:31
提出如下问题:
本单位为仓储物流业,2020年行业有政策,先购建有之相关的工程设备等,完工审核后按付款的30%政府给予补贴,补贴收入用途再用于后续与之相关的工程及设备支出,请问应怎样账务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六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待工程及设备支出时,再按设备或工程的折旧额,每月结转到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中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

提供以上供您参考,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