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一个汽车运输公司,现在要把旧的货运输车辆卖给个人,请问老师:
1.运输公司出售自已使用过的的货运车辆,应该对外开具什么发票?
2.涉税情况?
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第一条第(十四)款: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财税〔2009〕9号、国税函〔2009〕90号和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果销售的是营改增前的车辆,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如是营改增后购买的车辆,按适用税率13%征收增值税。
2.同时需要缴纳附加税、印花税及所得税。
提供以上供您参考,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