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在2017年承揽的房建工程,按当时验收结算数字超过了合同价,当时和甲方沟通的是先按合同价把发票开具了,剩余部分等审计出来再开具,可现在审计出来了,问题1:比合同价低了100多万,发票多开了100万,税款多交,是否可以发票退回冲红,问题2:甲方付的工程款大于审计价几十万,需原账户退回。能否直接退回?以前年度收入和成本已作确认,本年度要如何调整,是否有风险。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可以开红票。
2.对方多支付的款项直接退回即可。收入成本根据开具的红字发票,在开票当月冲回,只要业务真实没有风险。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