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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公司会计核算

2021-10-13 22:40:55
提出如下问题:
目前公司设立了下属保理公司,所以想了解会计核算过程,具体的会计核算分录。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保理业务主要是为以赊销方式进行销售的企业设计的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是一种通过收购企业应收账款为企业融资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金融业务或产品. 由于企业参与了不同形式的保理业务,因此它所进行的账务处理也不同。无论采用哪种方式进行保理业务的账务处理,企业都应当设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财务费用”、“管理费用”等账户。

  (一)有追索权保理的账务处理

  有追索权的保理相当于是将应收账款质押给了银行,从而获取融资。银行有追索权,因此企业并没有将相应的风险进行转移。

  转让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款项)

    财务费用(按办理保理业务时缴纳的手续费)

   贷:短期借款

  如果企业销售的这批货物发生了退回,则记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财务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到期时,如果购货商能完全支付掉货款,则

  借:短期借款

   贷:应收账款

  若到期银行收不回货款,由于银行附有追索权,则企业就有义务偿还相应的费用。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二)无追索权保理的账务处理

  无追索权相当于企业将应收账款进行了买断,企业应将所出售的应收债权予以转销,结转计提的相关坏账准备,确认预计可能发生的销售退回、销售折扣、现金折扣等,确认开展保理的损益。

  转让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

    营业外支出

    其他应收款(预计将发生的销售折扣和折让)

    坏账准备(保理业务中应收债权已经提取的坏账准备)

    财务费用(支付的保理手续费)

   贷:应收账款

     营业外收入

  实际发生销售的退回和折让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财务费用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其他应收款

  (三)明保理和暗保理的会计处理与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保理的账务处理相同。

  (四)融资保理是按照发票金额的80%获得银行的融资,余下的20%应收账款等到保理商向购货商全部收回应收账款以后,保理商再向供货商结清应收账款。它的会计处理是按照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的保理进行处理。

   到期保理中供货商,企业只在到期后做相应的处理: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货币资金)

    财务费用(实际收到的货币资金与应收账款价值的差额)、

    坏账准备(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您好: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三)贷款和应收款项明确:根据本准则第十七条规定:“贷款和应收款项主要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和一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等债权。贷款和应收款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企业收回或处置贷款和应收款项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贷款和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根据上述规定,在执行新准则情况下,由于应收账款“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所以应属于金融资产,一般企业的应收账款都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核算。一般企业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也可以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的坏账准备,应当反映各项目实际发生的减值损失,即各项组合的账面价值超过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金额。   企业应当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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