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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有一块现在在建厂房做项目开发,那么,土是否按照无形资产一直摊销?还是等厂房建好后资本化,再摊销

2022-06-22 15:16:04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1:政府对农业一项补助,如公司与农户签订农业服务合同,服务费120元一亩,实际农户支付7元一亩,另50元由政府补助支付给我们公司,问题,我们确认收入是按哪个数,怎样开票?收到政府的钱帐务怎么处理?政府根据我们公司申报的资料,可能跨季或跨年才给款?2: 我司有一块地,现在在建厂房做项目开发,那么,土地是否按照无形资产一直摊销?还是等厂房建好后资本化,再摊销?是不是不管土地上建不建房子,无形资产一直要摊销吗?在上面建了房子后,土地也是单独记账,不跟房子混在一起计入固定资产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分七个要点进行操作:

第一 判断和区分政府补助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用于补偿成本和费用的政府补助。

第二,如果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再区分两种情况,如果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成本或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如果用于补偿以后期间将发生的成本或费用,先计入递延收益,再按以后期间实际发生费用的进度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第三,如果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第四步,难以区分与资产或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第五,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第六,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第七,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总额法和净额法。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一次或分次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成本费用等的扣减。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所补偿成本费用等的扣减。

有一块地,现在在建厂房做项目开发,土地是需要按照无形资产一直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新《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也规定,“无形资产”科目用来“核算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成本,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可见,在《企业会计准则》下,土地使用权一般应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但是,一些企业虽然表面上看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并未严格执行,如在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时,不仅将相关的征用土地使用权的成本计入房屋建筑物成本,而且还将征用土地使用权的全部成本,依据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从而产生一系列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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