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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2022-07-04 08:01:49
提出如下问题:
国税发2009 31号文: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这里所指的合同总金额是全项目的合同总金额还是分包工程的合同总金额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指的是出包工程合同额的10%,并不是项目合同额。谢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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