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关于安全生产费计提及使用

2023-03-24 18:01:40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是一家汽车配件制造业企业,目前针对我所在行业,是不是必须计提安全生产费?如果每年计提的金额>实际发生额,那么安全储备项目归集的金额就会越来越大,有没有上限?或者多少年计提的没有使用或者没有使用完毕,可以冲回?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财资2022年136号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石油 天然气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生 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电力生产与供应的企 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企业)。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贵公司属于上述列举的行业企业,那么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提取安全生产费之后应专款专用,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支出,如果没有支出,那么就体现在专项储备的贷方余额,目前没有转回的规定。谢谢提问!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