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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实际发生尚未支付的工资

2023-08-21 07:50:21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建筑业,实际发生农民工工资已入账,但是尚未支付(欠款时间约1-2年),能否再企业说得税前扣除?有文件支持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只要是实际发生且与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就可以税前扣除,与是否支付没有关系。谢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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