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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消纳涉税

2024-03-04 18:06:37
提出如下问题:
1、请问老师,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帮其他公司或个人处理建筑垃圾消纳,按吨位收取处理费,这项收入是免税收入吗?不是的话应交多少税率?开什么发票或票据?账务凭证怎样处理?2、建筑垃圾消纳后有少量可用部分用于混凝土原料,这部分混凝土销售会涉及什么税收优惠政策?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1、如果你公司收到的建筑垃圾经过专业处理后没有产生货物,则属于“现代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收取的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如果你公司收到的建筑垃圾经过专业处理后产生了货物分两种情况:1、货物归你公司所有,仍按“现代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收取的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2、货物归委托公司所有,则按“加工劳务”,收取的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2、混凝土销售会涉及到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3、依据(国税函[2009]90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三条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混凝土,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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