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关联企业委托付款

2024-03-04 21:04:52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的关联企业采购原料的货款,由我公司付款,货运到关联企业,发票开到关联企业。这样做是否可行,需要补充什么内容的三方协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这种情况属于三流不一致,取得发票一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税务机关不认可三方协议。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