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关于进料加工

2009-04-13 11:50:57
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进出口企业,采用进料加工方式进口一些尼龙粉,用于出口产品的表面喷塑。我们将进口粉委托加工厂加工,正常我们应付给对方加工费。但由于加工厂给我们供货,所以加工厂就未收取加工费,免费为我司加工货物。请问;1、我们将尼龙粉出库进当期成本,可以吗?

2、我公司这样经营可以吗?

3、加工厂免费为我们加工,税务局认可这种经营方式吗?能否认定加工厂隐瞒加工收入?

4、这样经营我们应注意些什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可以。
2、可以这样经营。
3、如果与加工厂是关联企业则税务局不会认可。
4、要按无关联关系所能接受的金额确认加工收入和成本。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