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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8147再问

2005-10-22 21:45:57
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请专家详细回答.


专家解答如下:

A公司补交以前年度消费税后,由此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不能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79号)规定的
“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是指年度终了,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后,发现的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税前扣除项目。国税发[1997]1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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