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我单位有部分土地(有土地使用证)被其他单位占领使用。一直以来,对被占用的土地,我单位没用缴纳土地使用税。而其他单位占用土地使用,也没有缴纳土地使用税。请问老师,我单位对被其他单位占用的这部分土地(有土地使用证),用缴土地使用税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可以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四、关于纳税人的确定
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