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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名义购买小车的账务处理
2011-11-23 11:08:25
提出如下问题:
您好!
我公司于2006年以董事长名义购买小车一辆,用于公司使用并计提折旧,之后以视同分红董事长已缴个人所得税,并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也已将计提的折旧调增,按4年折旧,该小车账面价值现已计提完,但小车还在继续使用,2011年已将小车过户到了公司名下,请问公司在账务处理时是否可以按现在的评估价购买董事长的小车进行重新入账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请问是否有相关的税收政策?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可以的,按公司购买汽车处理,需要按销售发票的金额入账并计提折旧,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已经是公司的资产,与公司的收入有关,当然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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