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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企业销售多余的生产资料是否免征增值税
2013-07-02 12:12:43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从事农业种植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主要种植马铃薯玉米等农作物,已向税务局备案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现公司出售部分剩余的化肥,请问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吗?还有其他涉税风险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化肥可依据下文申请享受优惠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1]113号
2、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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