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免税的农产品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想知道从农产品的购入,日常水电的耗用(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农产品、以及增值税税款的减免,帐务如何处理?
我国税法规定:对于农林牧业有所得税免税的优惠,我想问我公司可以享受优惠吗?具体如何操作?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会计核算:
1)小企业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
财会[2011]17号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超过小企业标准的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科目设置可参考: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
3、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