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对一个仅有养猪业务的农场,把猪养大了,直接整头卖给要买猪的人去杀。公司只卖整猪,不负责杀。请问:
1.这样的农场卖猪业务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是都享受优惠而不用缴纳吗?
2.这样的农场如果对外卖设备,如电脑,是不是就要正常缴增值税,且这块收入也应作为企业所得税的一个收入?
3.这样的没有增值税也没有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税务会供应发票吗?比如这些生猪都卖给一个作肉制品加工的公司,客户会要求要发票。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
《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第二条第五款,(五)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
因此,1.增值税和所得税根据以上规定是免税的。
2.对外销售设备,按规定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处置收益需要缴纳所得税。
3.农场可以申请发票,或者由收购企业给农场开收购发票。
提供以上供您参考,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