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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所得税优惠问题

2020-07-29 21:36:01
提出如下问题:
我分公司2019年符合小微企业标准,为独立纳税企业,现税务部门通知分公司非法人主体不得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这样合理吗,有依据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应按税务部门的通知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条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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