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甲方欲支付乙方货款100,050.00元,由于以前甲乙双方洽谈的增值税税率为13%,现甲方需要乙方开具税率为1%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故应将本次支付的货款按税率前后变化差额予以调整,即由支付货款100,050.00元调整为冲抵支付货款111,937.128元。算法如下:100,050.00/(1+1%)*(1+13%)=111,937.12元 我理解100050/(1+13%)*13%=11510.17我已开1%票税额是990.59差额10519.58+100050=110569.58与111937.12相比哪个算法对?为什么?麻烦老师解答,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税率变更前:
不含税货款=100050/1.13=88539.82元。
税率变更后:
税额=88539.82*0.01=88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