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母公司出售产品给子公司可以按成本价出售吗?如果企业上市对这一块有审核标准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1、母、子公司间的交易属于关联方交易,关系方交易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交易。独立交易原则亦称“公平独立原则”、“公平交易原则”、“正常交易原则”等等,是指完全独立的无关联关系的企业或个人,依据市场条件下所采用的计价标准或价格来处理其相互之间的收入和费用分配的原则。独立交易原则目前已被世界大多数国家接受和采纳,成为税务当局处理关联企业间收入和费用分配的指导原则。《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2、审核一般以独立交易原则为标准进行审核。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