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1.房地产企业项目交房后一段时间内发生的费用是否必须费用化还是按情况可以计入项目成本资本化有没有具体文件规定?
2.交房后小区日常维护、维修等支出应该把费用归集到哪里?会计上应该怎样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以下简称“31号文件”)第二十八条对企业计税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的规定,对期前已完工成本对象应负担的成本费用,按已销开发产品、未销开发产品和固定资产进行分配。其中,应由已销开发产品负担的部分,在当期纳税申报时进行扣除;未销开发产品应负担的成本费用,待其实际销售时再予扣除。2、交房后小区一般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发生的日常费用可以计入物业服务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中进行核算。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