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经济适用房预缴土地增值税,税率是多少?相关文件是哪一个?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预征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核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要根据不同类型房地产确定适当的预征率。
举例如黑龙江省规定
一、自2021年10月1日起,全省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其他类型房地产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分别按1.5%、2%、2.5%执行。
二、纳税人申报属期为2021年9月应预缴的土地增值税,可按上述预征率执行。
因此 ,您需要咨询您当地税务机关或在当地税务局网站查询。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