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公司销售购买的二手车

2025-04-22 16:14:59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购买了汽车,未进行进项抵扣,进行了折旧计提,现在要把车卖给个人,开具给个人的发票是开具什么税率的发票?能否简易计税开票?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购买了汽车未进行进项抵扣后卖给个人可以简易计税开票‌。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7号)规定,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可以依简易办法按0.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然而,如果你销售的是自己使用过的车辆而非收购的二手车,则不适用这一政策。对于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如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自制的车辆,可以按照简易办法减按2%征收增值税‌

简易计税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
‌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车辆‌:如果你销售的是自己使用过的车辆,且该车辆购进时未抵扣进项税额,可以按照简易办法减按2%征收增值税。这种情况下,你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购车发票、使用记录等,以证明该车辆为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 2、销售收购的二手车‌:如果你销售的是收购的二手车,可以依简易办法按0.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这种情况下,你需要提供二手车收购凭证、销售发票等相关材料‌

相关税收政策和法规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7号):规定了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增值税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了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处理方式‌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进一步明确了简易征收的相关规定‌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