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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完成清算超过三年的项目,如何重新分摊成本,完成退税?

2025-09-12 09:05:23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一二三期项目已经完成土增税清算超过3年,税务局在审核四期项目清算的时候,又要求按照各期项目的建筑面积比例重新分摊配套的艺术馆建设成本,我们按照税务要求重新分摊了成本,现在想申请一二三期项目将分摊成本重新计算后的退税,但是主管税务局又以征管法说已完成清算的项目超过三年为由拒绝我们企业的退税申请,请问我们企业如何才能实现退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土地增值税清算完成后超过三年的项目无法申请企业所得税退税。以下是具体说明:

退税时间限制
土地增值税清算后申请退税的期限一般为三年,具体规定如下:

‌ 清算当年‌: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出现亏损且无后续开发项目,可在三年内申请退税。 ‌

‌ 超过三年‌:若项目已超过三年且未申请退税,则视为自动放弃权利,税务机关不再受理此类申请。 ‌

特殊情形处理
若税务机关主动发现多缴税款(如税务稽查),即使超过三年仍需退还税款,但此情况不涉及企业所得税退税。 ‌

操作建议
建议企业在清算后及时核对纳税情况,并在三年期限内提交退税申请。若已超过期限,可与税务机关沟通是否存在特殊处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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