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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税务稽查问题

2026-03-19 18:04:37
提出如下问题:
2020年12月购买运输车一台价值21.2万元,因我公司没有车辆运营资质,挂靠到别的运输公司名下,购车款是我公司支付的,但收款人是运输公司的员工个人,发票开的是运输公司的名。我公司财务按固定资产一次性政策计入成本费用,没有列入固定资产帐管理。现在税务按取得成本发票来查账,针对这种情况如何与税务沟通及合理避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针对公司购车挂靠运输公司、购车款支付给员工个人、发票开运输公司名且财务未计入固定资产的情况,在与税务沟通及合理避税方面,可采取以下措施:

与税务沟通要点
准备充分资料:
购车合同:提供与运输公司或供应商签订的购车合同,明确购车款金额、支付方式、车辆信息等。
付款凭证:提供公司支付购车款的银行转账记录或相关凭证,证明购车款确实由公司支付。
挂靠协议:提供与运输公司签订的挂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关于车辆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税务处理的约定。
情况说明:撰写一份详细的情况说明,解释公司为何没有车辆运营资质而选择挂靠,购车款为何支付给运输公司员工个人,以及发票为何开运输公司名等具体情况。
强调业务真实性:
向税务机关强调购车业务的真实性,说明购车是为了公司的正常运营需要,而非为了避税或其他非法目的。
提供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证明,如运输记录、维修记录等,以证明车辆确实为公司所用。
积极配合税务调查:
对于税务机关的询问和调查,要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所需资料和信息。
对于税务机关提出的疑问和问题,要如实回答,不隐瞒、不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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