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请教您以下问题:1、成立的专门进行二手车交易的公司,因是减半征收增值税(4%/2),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吗?2、对于二手车评估及代办费用等项目,应该缴纳营业税吧。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执行以下规定: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5】第693号
六、二手车交易市场或二手车拍卖公司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需要收取过户手续费,以及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收取评估费的,应另外由其开具地方税务局监制的服务业发票;而《二手车发票》价款中不应包括过户手续费和评估费。
专家补充回复 |
专家回复 | 不需要申请一般纳税人,与此无关。直接按4%减半交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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