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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文号
问题ID
搜索
4S店售车赠交强险
2010-06-25 10:46:35
俱乐部会员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经营一4S店,现在在整车销售过程中赠送客户交强险,交强险单据名称为客户,款我单位负担,此笔支出我公司将如何处理,具体如何操作。谢谢,请赐教!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提供两种操作方式供你公司参考:
1、将赠送的交强险费用作为折扣,按折扣后的金额开票确认收入。
2、将赠送的交强险费用列入销售费用(需取得合法票据)或营业外支出。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上述建议仅供参考,你公司应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只能取得名称为客户名的单据,个人认为不能扣除,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税款的征收权在你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你公司可以与主管税务机关再沟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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