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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期待摊费用

2010-06-30 16:42:59
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急)老师您好,请教以下问题:1、租用的房产办公,装修费用应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中,在次月分三年进行摊销吧?因为是租用的,不用衡量装修费用占租用房产的价值和比例,也不用考虑增加固定资产是吗?2、租用房产办公的新公司,购买的一些物品(有二手的,有新的),如办公家具、工具等,单价很便宜,但数额有几万元,可以在生产经营的当月直接入管理费用吗?3、某公司自查补交增值税3500元,有相关的城建和教育附加费,请问相关分录?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对调整年度的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影响吗,需要进行相关调整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租房发生的装修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期限为房屋租赁期限。
2、办公家具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工具等低值易耗品按会计制度的规定摊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
第五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3、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补缴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不能在税前扣除,因此不需考虑企业所得税调整问题。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有租赁合同的按租赁合同约定的年限摊销。假如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为2年,按不低于三年摊销就不合适了。
专家回复
因为税法没有明确指出租赁装修费按不低于3年摊销。只能遵从一般规定按合同约定的年限摊销。如果租赁时间是8年,每隔3年发生新的装修费,按剩余年限摊销。
专家回复
对。补缴的当月的利润总额中体现不出这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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