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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销汲税问题

2005-12-30 21:08:02
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代销个人的应纳消费税的货物。我公司每月代销额不超过起征点,问题:1、个人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货物,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是否征收消费税?依据?消费税有起征点吗?依据?2、未达起征点不征增值税,那么对于我公司每月给他代销额达不到起征点,其不给我公司开发票(只开收据入帐)行吗?依据?3、未达起征点到税务局代开发票要缴税吗?依据?4、在视同买断方式代销个人应在零售环节纳消费税的货物是我公司纳消费税还是该个人?依据?


专家解答如下:

1、消费税没有起征点。没有关于消费税起征点的文件规定。
2、未达起征点也应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发票。
3、 申请代开发票经营额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按次起征点的,只代开发票,不征税。但根据代开发票记录,属于同一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一个纳税期内累计开票金额达到按月起征点的,应在达到起征点的当次一并计算征税。国税函[2004]1024号
4、该个人缴纳。依据消费税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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