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常设机构(急)

2006-04-09 21:30:06
俱乐部会员提出如下问题:
香港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拍摄、影视制作等业务是否会构成常设机构,如构成,其构成要件是什么?如不构成常设机构,是否免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 程立元 专家解答如下:


构成常设机构。
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常设机构”一语特别包括:
(-)管理场所;
(二)分支机构;
(三)办事处;
(四)工厂;
(五)作业场所;
(六)矿场、油井或气井、采石场或其他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