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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撤资问题

2011-11-16 00:07:08
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2006年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属于物流业,主要代理报关运输等,由三个股东组成,目前基本没什么业务。大股东撤资150万元,其他两名股东想保留公司主体。请问需缴纳什么税金?有什么流程?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请问:1、三个股东是法人股东还是自然人股东?2、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但全体股东应该是同比例的减少注册资本。3、是否涉及股权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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