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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所得税问题

2012-09-26 10:28:22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贸易公司,采购商品有部分未能取得发票。该商品已销售,三年后我公司将暂估的应付款作营业外收入处理,税务检查时要求我公司将暂估的成本调整出来,不能扣除。请问专家,我公司已将暂估应付款作收入纳税,还不能成本扣除吗?若不能扣除,应付未付款是不是可以不确定营业外收入?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没有发票是不能列支成本费用的,相关的收入是购买的商品的销售收入,不是暂估的应付账款,应付账款不能付出,应当确认为收入。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属于对成本的双重课税。
专家回复
应付账款就是成本的数额。一边按收入交纳了企业所得税,另外一边不许扣除,不就是双重征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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