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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财政扶持金

2015-03-09 15:35:54
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11年3月取得受让土 地使用权的1300万的补贴款,且有承诺48个月的项目履约期,有设定条件,未达到条件,此款款项按同期同类同档贷款利率返还,帮我司此补贴款一直是计入其他应付款,请问这笔款正常应如何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你公司所收到此项补贴属于预收性质的款项,可以先计入其他应付款内,待履约期满后,如达到条件了由其他应付款转入营业外收入,如果不能达到条件将此款由其他应付款转出。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帐务上做为其他应付款时不需要交税,由其他应付款转入营业外收入时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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