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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文号
问题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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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2015-04-07 15:43:46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外资企业,聘请国外顾问一位,我公司每月支付给顾问费用RMB4200元,因顾问是个人,那是否需要为顾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贵公司每月向外籍个人支付的顾问费分两种情况。1、如果当初所签订的聘请合同是按工资薪金签订的,外籍人员工资扣除标准是4800元是不需要代扣个税的。2、如果贵公司是按劳务报酬形式签订的合同,需要公司按4200*(1-20%)*20%,代扣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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