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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但是工资是通过第三方机构发放的,此类工资是否可以做为福利费等的计算基础

2015-11-30 19:48:49
提出如下问题:
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但是工资是通过第三方机构发放的(因为劳动者在外地,缴纳外地的社保),此类工资是否可以做为福利费、工会经费等的计算基础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税法要求是合理实际发放的工资,只要贵单位发放的工资是合理的,就可以做为福利费工会经费等的计税基础。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谢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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