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预收房屋租金流转税应如何缴纳

2017-05-19 10:30:23
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在营改增前一次性预收的房屋租赁费在2016年4月底前全部缴纳了营业税,但国税局认为预收的5月份以后的房屋租金应缴增值税,有依据吗?相关的流转税到底应如何缴纳?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公司营改增是在2016.5月份开始的,如果公司在4月份收到租赁费在没有实施营改增前已全部交纳了营业税是不违反税法规定的。个人认为国税机关要求不合理。贵公司可以要求税务机关提供相关文件或者合理理由。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