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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费补贴

2018-03-23 16:49:03
提出如下问题:
你好!

咨询一下,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用个人手机产生的费用,拿个人抬头的发票来报销,这种个人抬头的发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吗??这种情况还需要交个税啊??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个人抬头凭证属于可税前扣除凭证,前提是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符合真实性及合理性等税前扣除原则,常见但不限于以下:
(1)允许税前扣除的医药费票据。
(2)机票和火车票、出差过程的人身意外保险费。
(3)符合职工教育费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4)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费票据。
(5)企业为因公出差的员工报销,个人抬头的财政收据的签证费。
(6)允许税前扣除的外籍个人的住房补贴,员工凭发票实报实销, 但由于是员工个人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发票抬头为个人。
特别提醒的是,类似个人抬头手机发票等支出凭证不能税前列支。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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