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课程
服务
视频中心
答疑中心
法规中心
客户评价
关于我们
用户登陆
|
用户注册
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纳税答疑-税种答疑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关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收入所得税
其它税种
纳税答疑-行业答疑
建筑房产
工业
商业贸易
服务业
仓储物流
医药
文体咨询设计
农林牧业
外商投资
进出口
高新技术企业
能源
机械制造
矿产
汽车摩托车
其它行业
关键字
法规文号
问题ID
搜索
销售折让时开具红字发票政策
2018-10-17 16:57:41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我们计划给经销商下定年度销售目标,年销售累计超过一定额度后给予销售折让。由于发生折让时销售收入已确认,我们是否:1、可以执行按照国税函【2006}1279号文开具红字发票,冲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金;2、红票申请单是否需要将自年初到折让时的所有发票信息及折让情况列出来,向税务申请开具红票。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已抵扣的发票,开红字申请单时不用全部列出对应发票信息,抵扣方开具红字申请单的,不需要填写蓝字发票信息的。谢谢提问!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建筑房产
工业
商业贸易
服务业
服务业
仓储物流
医药
文体咨询设计
农林牧业
外商投资
进出口
高新技术企业
能源
机械制造
矿产
汽车摩托车
其它行业
请选择行业
增值税
消费税
营业税
关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收入所得税
其它税种
按税种分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提交问题
我的问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