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尊敬的老师:
您好!请教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一工业企业,拟通过招拍挂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请问土地出让金能取得增值税专票吗?可以抵扣吗?
另外契税是什么时间节点缴纳?
谢谢老师指导!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国土局的土地出让金不能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只能开具财政部门土地出让金收据。
土地出让金不是抵扣增值税.按照国税总局2016第18号公告,应该是\"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
现税率为10%。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