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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所得税问题

2019-03-18 10:44:20
提出如下问题:
以下股权转让是在同一天进行

1.A单位将持有B单位10%的股权转让给C个人(按资产总额)

2.A单位将持有B单位10%的股权转让给D单位(按注册资本-价格低于第1项转让价格),同时D单位是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当中的合伙人又是B公司的员工),同月按照公允价值在B公司确认了股份支付的费用。

问题:2018年A单位在汇算清缴时是否要把第2项的转让事项按照第1项的转让价格做纳税调增,有具体要求的文件规定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2018年A单位在汇算清缴时不需要把第2项的转让事项按照第1项的转让价格做纳税调增,虽然D单位的合伙人是B公司的员工,但D单位是一个合伙企业。

具体问题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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