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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

2019-03-22 16:30:58
提出如下问题:
你好,现在对于2018年新成立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三免两减半的税收优惠还有效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到期后还未出台新的政策,集成电路企业税收政策请参考以下文件。税收文件文明确的事项以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请咨询一下当地税务机关,谢谢合作。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2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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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进一步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二、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三、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期自企业获利年度起计算;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享受上述优惠的,优惠期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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