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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股权转让

2019-04-25 09:24:44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由一个法人股东占62%和二个自然人股东分别占9%和29%,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收资本2000万元,名下有土地10亩购入时价值500万元,厂房800万元。现以2000万元作价将该公司的的法人股62%和自然人股东的9%全部转给甲自然人。请问:1、此次交易要不要交土增税,纳税义务人是谁。2、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需要交哪些税,个人所得税的成本确认是净资产的占比还是实收资本的占比。受让方自然人有没有代扣代缴的义务。3、法人股东股权转让需要交哪些税。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此次交易不需要缴纳土增税。
2、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需要缴纳个税,个人所得税的成本投资时投入的金额,受让方自然人应代扣代缴个税。
3、法人股东股权转让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1、因为股权变更没有改变这家公司不动产的所有权,所以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2、受让方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五条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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