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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部汇算清缴

2019-05-14 22:26:37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201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申报完成,所得税系统自动扣款已扣完毕,但是发现期间费用填错了,造成所得税多扣9000元,请问这该怎么办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可以申请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具体退税程序请咨询一下当地税务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七十八条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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