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有客户A,业务合同规定如下:4月1日替A采购某货物付款100万元,客户7月31日回款,相当于A占用我司资金100万元4个月,我司按月加价1%,即开票104万元给A客户。
假设A提前还我司款,6月30日就回款了。相当于我司只应该收103万,那原记入应收账款/A公司余额会有1万收不回来。
这个会计分录怎么做?会计凭证后面应附上什么材料?(相当A向我司又收了1万,A需要开收据或发票给我司吗?如果需要发票,是什么名目多少税率的发票)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开具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客户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103
财务费用 1
贷:应收账款 104
以合同,收款数据作为凭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