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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二级市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缴纳增值税的成本价怎么算

2019-07-26 15:49:27
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的大股东所持我公司(上市公司)的股份在解禁后,现于二级市场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历年来所持股份的构成是一部分是上市所形成的,一部分是之后非公开增持的,现所有股份都已解禁。此次减持的都是流通股的状态,成本价加权平均法计算的时候需要把每年分红的派息放进去吗?为什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五、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买入价:
(一)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在股票复牌之前形成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复牌首日的开盘价为买入价。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IPO)的发行价为买入价。
(三)因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形成的限售股,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买入价。
每年取得的分红派息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需要交纳增值税。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谢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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