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投资新建了5幢厂房,每幢厂房以内部承包经营的模式,承包给了5位厂长,厂房由公司出资建设,但每个厂的机械设备等由各自的厂长出资购买,5个分厂纳入公司统一核算,分厂实行内部考核,这样厂长出资购买设备的资金,先由厂长以个人的名义汇入公司账户,再由公司付款给供应商,公司收到厂长汇入的资金后,挂在“其他应付款”下,金额达千万,这样的处理会有什么涉税风险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对于您公司这种情况只能先挂到其他应付款下,公司给各个厂长分红利时再冲减其他应付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