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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需要交税吗

2019-10-17 23:22:02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4月以前是外资企业,4月后改为中外合资企业。在8月份我们账目上2018年底一部分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请问需要纳税吗?依据是什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实质是对利润的分配,应缴纳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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